一些同学可能怀有执著的移民梦,希望LL.M.毕业后在国外安家落户,长期定居。但是,客观而言,国外所招聘中国LL.M.,看重的是其兼备中美法律专业、语言和文化背景。如果将其长期留在国外,则失去了这种优势,反不如招聘本土J.D.较为合理。所以,LL.M.基本不提供在外长期工作的可能性。
1、 就业区域:纽约,旧金山,华盛顿,洛杉矶,香港,北京,上海。
2、 职位及薪资:
. 在国内(香港,北京,上海等地方)工作:
A. 外所(即知名美国、英国律所)Associate,如在美国、香港、中国大陆办公室:
a. 个别著名律所,如Sullivan & Cromwell、Davis Polk、Skadden等,支付Global Pay
b. 大部分律所 - 大多数律所只支付Local Pay
c. 非常个别,如听说Arnold Porter, 支付Paralegal水平的工资
B. 外所可转换为Associate的职位:
部分外所的中国办公室不会直接提供Associate职位,而是给予Consultant、China Law Consultant、Chinese Consultant、Chinese Associate、International Associate等职位,其起始工资也较Associate低一些。但是,律所会在招聘时明确说明,经过2-4年的工作后,会转为Associate,并提供与其他Associate等同的工资。
C. 外所不可/很难转换为Associate的职位:
提供Legal Assistant、Paralegal等职位。工资会相对associate低。
D. 中国律所associate:
选择这条路的LLM很少,因为相比外所,待遇相差很多。
2007年,据9家美英律师事务所给LLM发放的工作邀请的不完全统计显示,年薪水平的跨度比较大,低至2万美元(中国本科毕业生做assistant),高至16万美元(纽约律师事务所最高工资标准)不等。
姓名:靳博乔
中学时代即留学于新加坡理工学院,后毕业于英国南威尔士大学计算机专业,在新加坡居住及工作多年,曾担任新加坡管理发展学院(MDIS)、新加坡亚太管理学院(Kaplan Singapore)、新加坡管理大学(SIM)等教育机构的招生顾问。客观地为同学们留学海外提供帮助。在新加坡任职期间,帮助许多国际学生(包括中国学生)成功留学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和美国。
Zhao同学(北京交通大学机械工程专业)
GPA: 3.5, IBT: 90, GRE: 1360
康涅狄格大学,机械工程录取。
Liu 同学(四川大学计算机专业)
GPA: 3.4, IBT: 102, GRE: 1280
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金融工程录取。
Cao 同学(武汉大学法学专业)
GPA: 3.7, IBT: 105, GRE: 1370
哥伦比亚大学,南加州大学,公共管理录取。
Yuan 同学(天津师范大学)
GPA:3.6, IELTS: 6.5, GMAT: 660
南洋理工大学,金融工程录取。
Wang同学(天津外国语大学)
GPA:3.3, IELTS: 6.5, GMAT: 650
新南威尔士大学,国际贸易录取。
Chen同学(厦门大学)
GPA:3.4, IELTS: 7, GRE: 1280
爱丁堡大学,东亚研究专业录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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