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姓名:T同学
教育背景: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专业
硬件条件:TOEFL-101, GRE-320+3.0, GPA-3.92
录取院校:
Cornell University
University of Texas–Austi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Los Angeles
Vanderbilt University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
Boston University
University of Minnesota–Twin Cities
Emory University
College of William and Mary
Indiana Bloominton
在接到T同学的材料之后,我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分析,并结合客户的申请目标进行了初步的判断。对于申请TOP30的LLM,该同学的优势在于较早考出了理想的TOEFL成绩,本专业GPA还不错。短板在于本专业并非法律,而是金融学专业,辅修二专业是法学,这点对于申请的影响在于有的学校不接受二专是法律,要求必须是法律专业的学生。所以,在选校阶段,首选需要做的工作是对于可能申请的学校一一进行相关信息的查找和与学校进行合适。经过一段时间的核对,筛除掉了一些明确不接受二专是法律的申请者,如Harvard University, Stanford University, Duke University等,绝大部分的学校还是接受客户这样情况的申请者。其次,结合所剩学校的项目特点和课程设置情况帮助客户确定了合理的选校名单。
文书写作环节,我们没有按照常规去写比较固定的个人陈述,而是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认真研究每一所学校的项目特点,对与申请者的需求,有针对性的结合客户相关背景经历,选择相对应的活动经历,进行高质量的文书写作。尽管客户二专是法律,但是客户在学习过程中非常积极努力,除了顺利完成两个专业的学习,取得理想的GPA,还积极投入到相关的项目中,通过项目的参与对于相关领域的发展有了逐步深入和成熟的看法,也渐渐明确了自己的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形成了非常统一的一个整体。我早早建议客户参与到实习中,希望她利用假期在检察院的实习机会了解并学习到了很多法律层面的知识和技能,使自己的申请目标变得更为清晰和明确。在文书写作环节中,我非常高兴的是该客户没有完全依赖咨询师的写作,而是能够主动沟通和配合,在每一篇文书中最大程度融入自己的感受和想法,不是机械的描述过程和结果。在我们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完成的文书非常灵活地将客户的亮点全面体现出来了。
LLM不像一般专业的申请流程那样只需要通过学校的网申系统完成,而是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要求,有的学校要求必须通过LSAC系统进行申请,有的学校是接受通过学校的网申进行申请,但是建议通过LSAC系统进行申请。在这里,需要引起重视的是进行成绩单的认证工作,这个认证过程耗时较长。根据多年的申请经验,我建议客户在10月份之前先进行成绩单认证,因为那会认证人少,也有效推动了后期的申请工作。而且最好不要等后期赶上大家集中申请,那样会浪费很多时间才能完成认证工作。幸运的是,我们的申请工作配合得相当默契,早早完成了所有的申请工作。
很快,客户在12月20号的时候就率先拿到了University of Texas–Austin的录取,给大家都先吃了一个定心丸。随后,T同学又陆续收获了更多的好消息,并且还有几所学校给了OFFER,真是皆大欢喜!
总体来说,我认为在T同学的申请工作中,选校固然重要,但是出色的文书更是为客户获得这么多录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希望T同学能够在美国的硕士阶段学习过程中,掌握更多法律专业知识,也祝她未来的发展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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